問答集
有關計畫預算經費編列中--人事費之相關規定事項?
- 發佈日期:
- 資料來源:經濟部工業局產業節能減碳資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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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人事費之編列是否有限制?
人事費(專案計畫執行人員)應以計畫總經費之60%為上限,超過則須說明其理由。 - 實際參與計畫之會計人員是否可以列報人事費?
依本須知會計科目、編列原則及查核準則規定,只有專案計畫執行人員之薪資得列入人事費。 - 可列報人事費之項目為何?
本薪、主管加給、職務加給(技術津貼) - 是否可以編列待聘人員?
可以,但不得超過總專案計畫人數之30%。 - 是否有不得報支人事費之項目?
伙食費、退休金、退職金、資遣費、年終獎金及公司相對提列項目不得編列於計畫中。